2009 年開始了

食神高的美食報報從 08 年最後兩個多月開版至今

感謝讀者朋友們的支持

弟兄們一週一聚的舉動讓我興起了開版的念頭

09 年在此仍然會繼續的分享美食,請大家繼續支持囉

2008 的最後一次聚餐引發的陽台事件,事發已一週多

看到我寫的文章跟陽台官網那邊的一些留言回應

每個人想法跟觀念都不盡相同

也因為本人與陽台官網兩邊都有文章

引起了不同想法的讀者留下自己的聲音與意見

關於此,我跟法蘭西料理人與 IVY 聊了陽台的這件事情

其實得到的結論跟我原先的觀念很接近

我稍作整理的,把它寫出來。

 

關於店內拍照的事情

我還是維持一樣的想法

我在意的是店家的態度

店家沒規定不可以拍照

我拍到了人,拍到的是老闆娘、店員與一位背對著的客人

雖然我拍照的目的並不是拍人,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認店家覺得我不夠禮貌,覺得我不尊重人

有關於此,當下我選擇了立刻道歉

但是我就是不懂,為什麼我要被大聲喝止跟被罵

我是客人,當下被店家罵這件事情我的態度是立刻道歉

店家的態度呢?除了罵完後還有繼續的服務態度不好

我在意的是什麼?我在意的是後續的服務與店家的態度

我想請問,客人的腳在店家開門時因為沒注意撞到了

撞到了之後客人還要被瞪,這道理何在

 

法蘭西料理魂說

這整件事情根本現在其它的都不用探討

我現在就是針對店家的態度問題

店家一直繞著拍照的事情

關於此我當下立刻道歉了

往後會注意拍照不拍人,我的目的也從來不是在於人

但是文章寫出來後,我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店家道歉的意思

在店家的第一次回覆留言中,反而被店家暗諷小朋友...

一句:「不想把客人當成小朋友來接待」

真的讓我很傻眼

有讀者提到,既然我是熟客為什麼會不知道這些規定

我覺得很妙

店裡有不能拍照這種規定我來了幾十次了也從來不知道

而且不管是不是熟客都不該被店家罵吧

 

法蘭西料理魂說了一段話

我把他說的,跟我自己的想法綜合一下:

服務業中,尤其是餐飲業

其實 "服務" 這件事情是一件商品

它是一個無形的看不見的商品

大多數餐飲業收取服務費,雖然少數沒有

但是服務的本質並非取決有無收取服務費來決定

其實消費者前來消費,所花的開銷裡面就有一部分是 "服務"

今天我們去吃一客牛排花了 $ 1000

其實這 $ 1000 裡面包含了食材、裝潢、店家品牌與 "服務"

服務之所以有價值,就在於它看不到

所有看的到東西都是前來消費之後,客人離開了就結束了

但是服務的品質帶給客人的印象卻會留下

甚至,這也會是介紹朋友去前來的消費的原因之一

店家老闆首次來我的版上留言時提到所謂服務是互相的

如果以消費者的角度來看

我會認為 "服務" 是你的工作,並非我的工作

對客人的態度禮貌,是你的本份

我沒要求你要對我笑臉,但我在意店家對我態度不好

我沒先問店家可不可以拍照這點,我還是不覺得有錯

在沒拍到人入境的前提下,我不認為有什麼不能拍

店家要怎麼做不是我決定的

我也沒要求過店家要有放置告示牌

那純粹是個建議

店家要怎麼做,未來怎麼樣我通通不想管

畢竟那從來也不關我的事

但我這輩子還真的沒見過罵客人、

用落地窗撞到客人的店家事後還不道歉的

整件事情希望劃下句點

真的夠了...失望夠了

 

 

延伸閱讀: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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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ence40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